本文内容:
香港特區立法會在2017年7月13日三讀通過《道歉條例草案》(簡稱《草案》),就道歉在某些程序及法律事宜中的法律後果作出規定,提倡和鼓勵爭端各方按意願道歉,以防止爭端惡化,促進爭端和睦解決。《草案》將在行政長官簽署並刊憲後正式生效,這標誌著香港成為亞洲首個制定道歉法例的司法管轄區。《草案》明確指出,某一個人道歉時,不構成承認過失或法律責任,在裁斷過失、法律責任或其他爭議事項時,也不得將道歉作為不利於道歉者的考慮因素。此外,《草案》賦予法庭酌情權,允許其引用道歉中的事實陳述作為證據。對此,香港特區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,法庭行使酌情權,必須公平公正和顧及公眾利益。 (本文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。)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|